海关总署:规范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申报 股配查 • 7小时前 • 推荐 人民财讯6月9日电,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78号公告,规范无人机及相关物项出口申报。公告所称无人机及相关物项,是指无人驾驶航空器、无人驾驶飞艇及相关设备和部件、民用反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等。本公告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。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请登录后评论...登录后才能评论